時間:2022-11-25 來源:貴陽執行律師網 瀏覽:452次
執行必須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為依據,“生效的法律文書”需要滿足以下構成要件,(1)已送達債務人;(2)具有給付內容,且必須具體、明確;(3)債務履行期限以屆滿;(4)排除刑事案件法律文書。
執行并不以審判為前提,部分案件不經審判也能強制執行。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主要包括:民事判決;準予實現擔保物權、確認調解協議、財產保全、證據保全、先予執行等民事裁定;民事調解書;民事制裁決定;支付令;行政判決、裁定、調解書;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內容;刑事附帶民事判決、裁定;仲裁裁決、調解書;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、調解書;公證債權文書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