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22-03-15 來源:貴陽執(zhí)行律師網 瀏覽:1285次
一、股權激勵本身是個偽命題
中小企業(yè)做股權激勵不一定要拿股權出來做激勵,因為股權是所有權,員工關注的不是你給他多少所有權,而是給他多少收益權。因此在設計的時候一定要想辦法激勵員工。但是激勵員工不是你老板有什么,而是員工要什么,員工想要更高的收益分配,老板要解決這個問題,所以不要動不動就拿股權來做激勵。
二、千萬不要做全員持股
因為全員持股,就是把所有的員工都發(fā)展成股東,這個做法是錯誤的。因為,多數(shù)員工都成為股東,不僅無法激勵到這些員工,反而會增加內部管理成本、降低決策效率。
1)低層次和低價值的員工不適合用股權激勵,因為這些員工更關注當下的回報,即短期利益。
2)普通員工與中高層員工相比,前者對利潤的直接貢獻度與關聯(lián)度都是較低的,讓他們去分享利潤,就像搭便車和分豬肉一樣,這不是激勵而是福利,因此激勵價值很低。
3)公司股權加總起來就是100%,總量是受限的,如果分配人員太多,一定會大幅分簿,這勢必會讓更需要的和價值更高的人群得不到相應的激勵分配。
三、股權激勵的核心價值在于先激勵人再留人
傳統(tǒng)的股權激勵在于留人,但激勵性明顯不足。中小企業(yè)老板做股權激勵的內在需求是既要留住人才更想把人才激活,希望他們像老板一樣投入工作。如果企業(yè)通過老板減持股權卻留下來的是老油條和打太極的張三豐,那么這種設計是不成功的。
很多員工得到股權或股份后,出現(xiàn)員工坐享其成、坐等分錢、搭便車分紅等,并不像老板那般努力的投入工作。毫無疑問,老板覺得這樣的設計沒有起到應有的激勵意義,是低價值的。
四、沒有明確退出規(guī)則的股權激勵是高風險的
給員工做股權合伙人,進入不是重點,退出和激勵才是中心,因此不要把進入的門檻定的太高,先讓員工成為,再讓他做到,結果做好了,員工和老板共同得到。但是,退出和激勵是很重要的。很多企業(yè)在設計股權激勵的時候,并沒有考慮到怎么退出,剛開始做的時候把一切都想得太美好,太單純,沒想到的是在股權設計過程當中有很多的誤區(qū)和盲點。
五、員工不出錢不出力的股權激勵,根本激勵不到員工。
股權激勵屬于利后分配,而員工工資是利前分配。兩者有一個很大的區(qū)別:作為利前分配的工資,是企業(yè)應該發(fā)給員工的勞動報酬,所以不可能設置太多的條件,當然也不太可能讓員工出錢。但是作利后分配的股權激勵,可以更明確的要求員工既出錢也要出力。所以,利后分配的設計空間和彈性大、設計模式極為豐富。
六、不要追求一步到位和一統(tǒng)天下。
做股權激勵一定做到三分天下:
1)分步實施。
中小企業(yè)不要馬上做股權激勵,可以分步驟設計,比如宏成咨詢提倡先做類股權激勵模式POP、小濕股、IOP,再做股份期權激勵PSP,再到注冊合伙企業(yè)或入股主營公司。
2)分層實施。
不同層次員工的訴求和貢獻是不一樣的,不能一刀切、全部按同樣的模式來設計。比如基層員工用POP、小濕股,中基層管理者用IOP,中高層用PSP,核心層用股權激勵等。
3)分錢到位。
員工參與股權激勵,要的不是權而是錢,貢獻大回報高是員工的主要訴求。老板要懂得留員工的心、借員工的力,就要善于分錢模式,敢于分錢、愿意分錢,因為分給員工的錢越多,企業(yè)賺到的利潤才會更多。